市政协到我委进行旅游立法协商调研

03.03.2017  17:03





      3月2日下午,市政协常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闫满成一行6人,来我委进行《北京市旅游条例》立法协商调研。宋宇主任、安金明副主任参加座谈。
      宋宇主任首先感谢市政协对旅游立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并指出,《旅游法》的出台对于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本市正在进行的旅游条例立法是对国家大法的细化和补充,是本市发展旅游业的法治保障。2016年,本市旅游总收入达到5021亿元,在全国城市中排名第一,旅游人数达到2.85亿人次,旅游业对全市经济社会的贡献不断增大。此次条例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力图对一日游经营、网络旅游经营等困扰旅游市场多年的痼疾和处于监管空白的民宿旅游经营问题,进行科学的制度设计,为依法管理提供重要依据,为本市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安金明副主任结合条例草案和实例,详实地汇报了草案主要内容、亮点和难点,对重点问题进行了说明。
      闫满成主任听取汇报后指出,地方立法要有利于首都旅游业的有序发展和科学发展,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此次调研很有价值,收获很大。旅游条例立法协商是今年市政协8个协商重点议题之一,也是市政协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调研,明确了立法协商的重点关注问题,下一步将在依法协商的基础上,解放思想,针对本市旅游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有价值的立法意见建议。
      法制处、综合处、产业处、公共服务处、行业管理处、执法大队、质监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