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16.06.2016  18:10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本市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按照环境保护部“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和市政府“严、实、细”的总体要求,市环保局制定了本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经市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办公厅向各区政府印发实施。2015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市领导专题部署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会后,各区立即行动,制定本区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

  本市方案确定了“全面查清各类环境问题底数、如实建立各类污染源档案、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方面重点工作,分为“摸底调查、执法检查、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实施。在摸底调查阶段,各区发动街道、乡镇和村、社区等基层力量,以村和社区为基础单元,逐一上门摸底调查向环境排污的污染源,基本摸清了污染源底数,建立了重点行业污染源“一厂一档”,夯实了污染源监管的基础;同时,全面排查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经逐级清理排查和综合核查,各级均未发现“土政策”。在执法检查阶段,各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严厉查处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以严格执法“倒逼”排污企业退出、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大兴、房山、通州、朝阳、丰台等区查封了一大批违法排污的燃煤小锅炉、汽修喷漆房和家具、粉尘行业配电箱等生产设施,形成了执法高压态势;同时,积极办理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环境问题,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在总结提高阶段,一方面制定了《北京市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试行)》,依托现有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建立了市级顶层设计、区县组织实施、街乡镇和村(社区)网格具体落实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另一方面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和市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在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将污染源划分为重点、一般、特殊三个监管等级,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

  二、取得成效

  市环保局统筹组织、周密部署,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重拳出击、铁腕执法,市环保局、市政府督查室全程督查,不仅完成了环境保护部的“规定”动作,而且开展了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基本摸清了污染源底数。全市共排查污染源单位62300余家,其中重点行业污染源单位22000余家,全部建立了“一厂一档”,夯实了污染源监管基础。

  二是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全年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3495起,处罚金额1.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9%和93.4%。特别是对298起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限产停产等处罚,形成了执法高压态势。

  三是查处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重点加大对工业类和民生类建设项目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查处力度,全年共查处违法建设项目案件714起,处罚金额2129.3万元。其中,未批先建122起、批建不符17起、未验先投575起。

  四是办理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2015年,全市环保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和投诉举报事项49079件,同比增长15.8%,其中,大气、噪声、水和其他污染分别占73.9%、19.1%、4.8%和2.2%。所有信访和投诉举报事项全部按时办结。

  五是排查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经逐级清理排查和综合核查,各区均未发现以经济建设、安全稳定、内部管理为由,阻碍和限制环境保护部门现场执法检查的“土政策”。市环保局、法制办全面梳理了各类文件,未发现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违法现象。

  六是推动了排污企业调整退出。全年就地关停了326家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落后排污工业企业。朝阳、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大兴等区进一步清退疏解低端产业,清理取缔废品回收、砂石料场、石材加工等“散乱污”小企业数千家。

  七是健全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依托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健全了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将执法人员纳入了监管网格。目前,全市共划分基础监管网格2.2万余个,配备网格员4.6万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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