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保·马泉营家园公租房项目面向本市户籍无房职工和新北京人无房职工配租摇号规则
根据《燕保·马泉营家园、燕保·高米店家园两个公租房项目面向本市户籍无房职工和新北京人无房职工开展配租的公告》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配租房源及摇号意向登记家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具体如下:
第一条 燕保·马泉营家园、燕保·高米店家园两个公租房项目分别组织摇号工作,其中燕保·高米店家园摇号工作已于2017年5月5日完成。
本次组织燕保·马泉营家园公租房项目的配租摇号工作。此项工作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第二条 本次配租的燕保·马泉营家园公租房项目房源共计300套。其中,210套房源面向本市户籍无房申请人,90套房源面向非本市户籍无房申请人。
第三条 本次摇号针对燕保·马泉营家园无房职工意向登记家庭中资格审核通过的家庭,按照本市户籍(第一次序、第二次序)、非本市户籍(第一次序、第二次序)的顺序进行。参加本次登记的家庭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燕保·马泉营家园公租房项目意向登记家庭共计2979户,其中审核通过2431户,审核不通过家庭548户。本次参加摇号的家庭为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审核通过的家庭,共计2431户。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摇号的本市户籍家庭共计1607户。其中,符合本市户籍第一次序摇号家庭1180户,符合本市户籍第二次序摇号家庭427户;
参加摇号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共计824户。其中,符合非本市户籍第一次序摇号家庭563 户,符合非本市户籍第二次序摇号家庭261 户。
第四条 登记家庭由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顺序号,且该顺序号将作为燕保·马泉营家园项目的选房依据。
第五条 摇号嘉宾下达“开始”和“停止”指令,摇号系统操作员进行操作,公证部门直接监督整个操作过程。
第六条 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登记家庭选房顺序号后,现场打印。摇号过程由公证部门全程监督并出具公证证明。摇号结果将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公示。
第七条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按照摇号结果,确定本市户籍(第一次序、第二次序)和非本市户籍(第一次序、第二次序)的选房顺序号。并依据选房顺序办理选房入住。
第八条 资格审核通过的家庭数量超出本次配租的房源数量时,超出家庭的号码为备选号码。当与本次配租的房源数量等额的选房顺序号出现弃选时,由备选号码依次递补。
第九条 摇号过程中如遇停电或机器故障等意外情况,摇号中止,已摇出的全部顺序号作废,在具备摇号条件后重新摇号。
第十条 摇号工作全程录像,以备查询。
第十一条 本规则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负责解释。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