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制订升级版集体协商行动计划

14.04.2015  18:16

昨天,北京市总工会召开全市工会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会议,制订下发了《北京市工会深入推进集体协商行动计划(2015—2018年)》,确定今后一个时期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要任务。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梁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我市自2011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稳步有序的良好态势,协商机制初步形成,协商成效逐步显现。截至2014年底,全市签订集体合同1.78万份,覆盖企业9.26万家,覆盖职工281万人,建制率81%;签订工资专项协议1.67万份,覆盖企业9.16万家,覆盖职工243万人,建制率86%。

但就工作现状来看,仍有一些问题值得高度重视:一是部分企业和职工对集体协商的认识仍有不足;二是一些集体协商内容空泛缺乏实效,存在摆形式、走过场的情况;三是一些集体协商程序仍需进一步规范;四是集体协商合同履约情况仍需加强监督。

新制订的《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按照“巩固协商成果,推进规范建制,提高协商质量,增强合同实效”的工作思路,在保持集体协商建制率的基础上,做到协商程序规范,协商内容体现职工利益诉求,协商结果公平合理,多数职工从中受益,劳动关系双方基本满意。从即日起到2018年,推动全市85%以上的建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百人以上建会企业独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保持90%以上;百人以上典型示范企业达到70%。

梁伟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工会组织要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化设计,坚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要进一步发挥工会作用,巩固现有协商成果,努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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