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党委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去年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强化对首都公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的督导考核,进一步激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工作“保障推动”“督导问效”的正能量,有力推动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去年初,经北京市公安局党委研究通过,印发《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办法》,围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设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两大方面55条考评指标,设置民警不记名测评环节,搭建市局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考评”平台,增加市局领导带队实地检查验收的内容。
依托市局党委搭建的责任制考评这一平台,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督察总队、审计处、警保部等考评主体,对照市局总体考评指标,围绕部门承担的干部选拔任用、党建队建、审计监督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主体责任”重点工作,细化自身考评的执行标准、检查督导规范。
北京市公安局还探索了“双约谈”、印发全局性提示通报组织联动自查和派出专班追踪问效“三步走工作法”,坚持红脸出汗、警示提醒与激励鞭策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效。
从初步情况看,在年底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中,被约谈的5个单位,2016年度考评结果都进入了“良好”以上等级。
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考评工作,强化“咬耳扯袖”。
先后建立考评情况“点对点”反馈、定期通报等机制,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报告工作制度,对市局有关职能部门和16个分局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发现11个方面的85个问题,提出意见建议33条。
2016年12月中下旬至2017年1月中上旬,市局党委正式开展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检查验收工作。
通过不断深化考评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督问效,北京市公安局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去年全年局属单位共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02次,自主开展相关监督检查609次,同比分别上升了12.3%和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