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举办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宣誓仪式

01.03.2016  13:59

2月24日上午,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中央《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完成我市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增强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北京市司法局举办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宣誓仪式。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泓源,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小芹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马燕主持。司法部法制司法律法规处、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主要领导、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及其各分院的人民监督工作部门负责人,全体人民监督员,以及媒体记者共计1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宣布了《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决定》,向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聘任证书,全体人民监督员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人民监督员代表做了表态发言。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书记朱小芹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的主要情况、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发展历程以及现阶段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并对人民监督员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做好监督工作,了解监督对象。二是勇于监督、善于监督。三是发挥智囊作用,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出谋出力。同时她代表市检察院,表示将一如既往地继续为人民监督员提供服务,为履行职责创造更好的条件。

会议最后,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泓源做重要讲话。于局长充分肯定了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以及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的成功经验,对确保人民监督员能够有效履行好法定的职责任务,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的重大意义。他强调,选任管理方式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对检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人民监督员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二是希望人民监督员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做到“三个主动”。即主动加强学习,厘清实体和程序等各方面的问题,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主动依法履职,依法公正独立地进行评议和表决,完成好现场监督职责。主动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的各项社会活动。三是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要夯实工作基础,及时完善改革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强化协调配合,有效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主导作用和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落实好保障措施,加强舆论宣传。要探索改革创新,“下河摸石头”不断进行探索,形成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改革措施。


于泓源局长讲话

于泓源局长向新任人民监督员颁发聘书

人民监督员面向宪法宣誓

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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