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住宅工程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实施动员部署会

26.07.2019  11:50

  7月25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联合召开住宅工程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实施动员部署会,对《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进行宣贯动员部署,标志着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缺陷保险)制度正式落地实施。

  会上要求,本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要投保缺陷保险。保险范围基本涵盖了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保温工程等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特别是将我市易发、多发且投诉较多的保温层破损、脱落,屋面、外墙、地下、厕浴间渗漏等质量通病问题纳入投保范围,基本全面覆盖住宅工程主要质量缺陷。

  我市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现已确定了一批具备一定实力和能力的承保机构,供建设单位投保时选择。承保机构将形成适度健康的市场竞争,促进承保机构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建立承保机构优胜劣汰的退出与补充机制,择优选择风险管控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保险机构参与缺陷保险承保,充分保障建设单位和业主权益。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缺陷保险制度是一种将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管理和事后风险补偿相结合的市场机制。一方面,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保险公司通过委托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维护等全过程实施风险管理,最大程度降低质量风险。另一方面,发挥市场机制的经济制衡作用,保险公司从减少理赔损失的角度,与建设单位等形成经济制衡,促进建设单位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住宅工程建设品质。缺陷保险制度将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社会服务的专业化优势,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理赔体系和操作规程,组建专业化理赔维修队伍,为业主提供快捷、优质的理赔和维修服务。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抓好制度的宣贯、实施和监督工作,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深入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我市住宅工程质量保障制度体系,真正让首都百姓住上安心房、放心房和舒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