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发展改革委绩效任务全年完成情况

10.01.2018  20:21
  

序号

年度任务

全年完成情况

1

做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三周年新闻宣传工作。

配合国家协同办、中央宣传部开展中央媒体“京津冀协同发展调研行”专题采访活动;联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三周年以来北京市新举措新变化新成果”新闻发布会;召开两场本市疏解非首都功能、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三省市京津冀协同办联合召开加强建设京津冀产业转移重点承接平台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2

统筹推进长城、运河、西山文化带建设,加强历史文化景区整体保护和环境整治。

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编制大运河文化带保护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未来五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推进相关工作。积极支持长城、西山永定河文化带等保护。

3

发布实施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意见,建立新增建设用地与疏解腾退土地挂钩机制,编制腾退空间管理使用年度计划,聚焦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更多“留白增绿”,实现腾退空间的分区分类强度管控和高效集约利用。

联合市规划国土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空间管理和使用的意见。

4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

预计能够完成全年计划指标。

5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预计能够完成全年计划指标。

6

落实促进民间投资27条具体措施,推动重点项目落地。

配合市投资促进局完善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机制,推进第八届京洽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示范项目;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清理核查工作。

7

推进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

配合市政府审改办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加快手续办理,加强重点环节风险防控。

8

所有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审批。

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全部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办理。

9

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重点抓好11个国家级示范项目。

与北京证监局联合召开北京市PPP创新及融资对接会。编印《北京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典型案例册

10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制定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聚焦投资、贸易、生产经营、人才发展、法治等重点领域推出26项改革举措136条政策清单。出台本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推进“一会三函”审批改革试点,完善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11

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乡镇统筹利用试点,基本完成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

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乡镇统筹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及关于统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政策的有关意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

12

推进北京长城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建设,完成试点区管委会组建、公园确界、资源确权等阶段性试点任务。配合研究推进雾灵山、野三坡-百花山等区域建设一批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加快构建环首都国家森林公园体系。

按照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要求,完成了试点区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摸底调查,编制了试点区总体规划。开展环首都国家公园体系建设规划研究,下一步将进一步与国家和津冀相关部门加强沟通,适时启动试点项目。

13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特色小镇建设指南》,按照轴向延伸、组团发展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方案。

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协同发展特色小镇相关问题研究。

14

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培育发展功能性特色小城镇。

指导通州区、房山区、大兴区完成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阶段性任务;指导顺义区、延庆区、平谷区金海湖镇编制完成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功能性特色小城镇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台湖演艺小镇功能定位研究等工作。

15

完善基层医疗绩效考核制度,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全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汇报交流会,进一步推进各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深入落实。

16

深入推进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动区域创新政策交叉覆盖,在健全区域知识产权联动服务机制、开展跨区域联合监管等方面实现突破。

与天津市、河北省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编制并以三地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京津冀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方案,数项创新改革任务已形成制度性安排。

17

扎实推进新机场外围市政交通项目,启动实施临空经济区规划。

北京新机场航站楼实现封顶封围,“五纵两横”骨干交通项目全面开工建设。临空经济区民航生活保障基地开工建设。

18

建设环球主题公园。

环球主题公园土方填垫工程继续施工,做好其它相关工作。

19

新建竞赛场馆和相关基础设施全面开工,积极推进现有竞赛场馆改造工作。

国家速滑馆土方工程正在施工。延庆赛区进场路实现通车。国家雪车雪橇中心、国家高山滑雪中心等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20

聚焦重点促投资,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高精尖产业、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等领域,实施230项市级重点工程。

加强协调调度,推动230项市级重点工程完成年初目标。

21

完成3.6万户棚户区改造,提高群众居住质量;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5万套(户)以上,竣工6万套;实现自住型商品房供地规模1.5万套以上。

做好审批服务,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重大办顺利完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年度任务。

22

积极推进迁西分布式光伏发电、延庆-张家口可再生能源供暖示范区项目建设,建成大唐青灰岭风光互补发电以及官厅四期风电项目。加快通北500千伏电站、张北±500千伏柔性直流电网(北京段)建设。

积极推进相关项目手续办理,加快项目建设。

23

积极探索促进海水淡化健康发展、有效缓解淡水供需矛盾的政策机制和实践经验,力争在水资源费补偿、水价电价优惠、科研应用等方面有所突破。

配合市水务局开展研究工作。

24

(节能)北京华电通州运河核心区冷、热、电三联供项目。

经商财政部门对资金拨付进度进行调整。

25

做好产业对接协作,引导产业项目向曹妃甸示范区等地转移集聚,推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打造特色鲜明的创新服务平台,支持张承生态功能区绿色产业发展。

围绕构建“4+N”产业合作格局,联合津冀两地持续开展产业对接协作,积极促进曹妃甸示范区产业项目落地;稳步推进张承地区“中国数坝”张北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研究制定关于支持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措施,加快推进京津合作示范区建设。

26

落实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巩固提升金融、科技、信息、商务服务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等新兴产业,加快奥体文化商务园、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建设。

生产性服务业实现较快增长,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金融、科技、信息服务业等收入保持平稳增长,新业态加快发展,国家服务业综合试点改革稳步实施,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奥体文化商务园等重点园区建设进展顺利。

27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全力服务保障国家实验室在京布局,积极配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京实施并争取承担更多重大科技任务,主动对接国家科技创新面向2030年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超前布局脑科学、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石墨烯和第三代半导体等基础前沿研究,着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打造世界知名科学中心。

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推动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8

全面落实怀柔科学城发展规划,细化完善各专项规划,推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开工建设地球系统数值模拟等2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材料基因组研究等一批前沿交叉研究平台,推进高能同步辐射光源等3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立项前期工作,努力打造科学综合实力新高地。

北京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获批,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开工建设,材料基因组等5个院市共建交叉研究平台正加快建设。

29

深入推进中关村“双创”综合改革试点和海淀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依托高校院所、企业建立专业化“双创”平台,引导众创空间、创新型孵化器高端化发展。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项目的复函》相关工作要求,我委会同海淀区政府组织申报国家双创示范基地项目并获批。同时,我委推荐的本市顺义区和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获批成为第二批区域示范基地和企业示范基地。

30

出台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平台建设指导意见,引导企业精准转移、集聚发展。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市落实国家“控增量、疏存量”两个政策意见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产业转移配套政策,推动京津冀三地社保衔接、就业服务、资质互认、异地监管等措施落地,构建完整的疏解承接政策体系。

出台实施本市贯彻落实非首都功能疏解控增量、疏存量两个政策意见的分工方案、进一步健全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疏解配套政策意见、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意见等3个政策文件。

31

健全产业升级转移的需求发现和对接服务机制,做好本市产业转移引导政策和津冀两省市有关承接政策的衔接协调和统筹实施。

充分利用京津冀现有工作对接机制,积极推动三省市产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对接,配合有关部门与津冀对口部门合作开展招商专项活动,有效促进产业项目落地。

32

推动建立共建园区产值分计、节能减排等利益分配和责任分担机制,探索建立运行高效的共建共管园区及“飞地”平台组织管理体制,完善财税政策保障和引导机制,促进产业转移、顺畅对接。

研究并出台实施京津冀产业疏解配套政策,从加强规划约束和土地管控、健全财税价格等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产业联动发展等方面,提出政策研究制定任务,并明确分工。

33

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10万亩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4万亩京津保造林绿化任务。

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7年项目持续推进。

34

强化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推动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跨省市河流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

印发实施《北京市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实施方案》,配合相关单位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35

落实我市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实施方案,引导企业有序“走出去”,深化与中蒙俄经济走廊沿线重点城市合作,推动建设一批境外产能合作项目。

召开本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会。完善网上备案,不断提高境外投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围绕引导企业“走出去”,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36

切实分发挥各专项小组办公室、各区的主体责任,推进政策措施和项目落地。加强有关部门与国家部委、津冀两省市对口部门的衔接。

充分发挥本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协调本市与津冀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推进建立了三省市部门间的常态化对接机制,有效促进各领域协同发展。

37

建立市政府督查室与市京津冀协同办的联合督查机制,督促实施非首都功能疏解计划,把协同发展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列入对各区、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加大工作进展及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检查督导力度,及时向市领导或国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报告重大事项。

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制定印发北京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2017年重点项目督查方案,对本市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38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

预计能够完成全年计划指标。

39

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全面实施医药分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推进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全市属地化全面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出台《北京市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和《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北京市被国务院医改办等4部委确定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首批国家级示范城市。

40

严格落实分区域差别化非居民用水电气热等价格政策,倒逼存量企业主动疏解转移。落实好京津冀产业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和疏解非首都功能产业的税收支持政策,推进设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研究设立非首都功能疏解子基金,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支持疏解单位转移和承载地建设。

严格执行本市分区域差别化非居民水电气热等价格政策。对本市符合条件的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迁出企业进行认定,并反馈相关情况。积极配合天津方面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设立工作。

41

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控城六区人口规模和开发强度。

2014版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发布以来,全市不予办理新设立或变更登记业务累计达1.85万件。

42

实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把疏解非首都功能、城市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与人口调控紧密挂钩,形成支撑,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任务年度任务完成,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城市综合治理取得明显进展,城市治理能力得到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43

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完善积分落户标准和政策,做好人口服务管理。

配合市人力社保局做好相关管理细则修改完善工作。

44

抓紧行政办公区和配套设施建设,年底四大市级机关和相关市属行政部门率先启动搬迁。

做好审批服务等相关工作。

45

坚持建管并举,努力提高城市副中心管理水平。

积极与通州区对接沟通,跟进城市副中心市级部门工作专班工作进展,协调推进重大工程建设。

46

推进智慧交通建设,集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遏制因乱致堵。

加快推动轨道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程建设;配合市交通委推动京津冀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北京二期工程、全市停车资源管理与综合应用服务平台前期工作。

47

大力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市消防局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一会三函”办理手续,我委按规定程序做好审批服务。

48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3.5%、4%。

预计能够完成全年计划指标。

49

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每立方米60微克左右。

已累计完成163家单位清洁生产审核,其中自愿审核109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煤改清洁能源”项目支持力度的通知》。

50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和考核体系。

印发了《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

51

推进延庆、密云、怀柔、平谷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高门头沟生态发展水平。

协调各示范区制订本年度建设工作计划,推动制度创新试点,推进完成门头沟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6年、2017年项目。

52

完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100家,其中强制性审核不少于40家。

已累计完成163家单位清洁生产审核,其中强制性审核54家,自愿审核109家。

53

研究完善高压自管户“无煤化”电力设备增容改造资金支持政策;研究居民散煤改集中式清洁能源设施鼓励政策;研究制定锅炉改液化天然气或压缩天然气相关支持政策。支持政策。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煤改清洁能源项目支持力度的通知》。

54

研究制定环保“领跑者”激励政策,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组织节能超市试点单位开展节能电子电器产品宣传推广活动,提升居民节能意识。

55

以河道治理、污水治理、污泥处理为重点,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完成第一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项目,启动第二批试点项目试点工作。

56

深入开展京津冀跨区域碳排放交易、排污权交易试点。

继续推进跨区域碳交易,鼓励河北省经核证自愿减排量在北京碳市场交易。

57

(节能)2017年公共机构数据中心节能低碳示范改造工程。

确定项目改造方案并启动施工。

58

其他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协办事项。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59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编制完成2017年度市区两级发展改革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好动态调整和网上公开工作;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现价格、节能、招投标、重大项目稽察等领域行政检查事项的全覆盖,大力推进行政处罚结果的网上公开工作;积极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等信息系统网上办理。

60

做好国务院督查、国家审计署审计、市委巡视组巡视、市政府督查、上年度绩效考评反馈等问题整改。

按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61

本年度的建议提案办理。

全年办理各级各类建议提案255件,均按时办结。市发展改革委被授予“北京市2013~2017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62

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全年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500余条。

63

做好市政府绩效管理专项考评工作。

配合市政府绩效办开展专项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