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三次(扩大)会议
北京人大网讯 7月26日上午,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三次(扩大)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主任郭普金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牛有成出席并讲话。
本次会议研究讨论了三项议题,市环保局首先就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公共治理,科学防治大气污染”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汇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副主任张寿全对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公共治理,科学防治大气污染”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阐述和说明。然后,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马曙光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说明。最后,市规划委就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汇报。
委员和代表普遍认为,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公共治理,科学防治大气污染”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内容全面、措施可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有关意见和建议概括准确、评价中肯。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对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客观详实、重点突出。市政府关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思路清晰、落实有效。围绕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委员和代表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一是提高依法治理意识,不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和环保技术标准,推进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治理,加快京津冀地区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一体化工作进程。二是利用经济和行政手段,分类精准治理。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力度;对过境货车制定更加严格的通行政策,利用经济手段降低污染排放;加强对工业污染排放、工地扬尘污染的政策引导,完善监测体系、严格监督管控,利用行政监管治理污染排放。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完善奖励举报和奖励处理机制。加大环保知识宣传普及,增强公众环保责任意识,倡导低碳生活、绿色出行。四是继续加大科技创新,推广绿色环保技术应用,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研究,建立能源储备保障机制等。
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法方面,一是提高对土壤污染的重视,与大气、水污染防治相结合,科学开展土壤治理工作,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大力度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完善扬尘防治技术手段,升级搅拌站设施装备,推广搅拌站全封闭作业模式,杜绝道路遗撒和工地扬尘。三是加强营业性餐饮单位排污监管防治,建立油烟排放监测体系,加装烟气净化设备,推广无烟、无碳烧烤技术应用。四是加快街乡镇基层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建立网格监督员激励机制,健全举报处理机制。
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方面,一是开展全面细致文物普查工作,完善相关标准,扩大文物保护范围。二是完善相关政策,调动社会资源依法依规多渠道、多方式开展保护工作,加大文物搬迁、改造、保护补贴力度。三是结合城市发展规划,确立“能保尽保”原则,恢复腾退地区历史原貌,充分利用文物价值,提升城市文化品质,保护老城区,保持“京味”特色。四是加大多媒体平台宣传力度,提高市民文物保护意识。
牛有成副主任在讲话中对污染防治工作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坚定信心。经过全社会持之以恒地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见到了一定成效,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的信心。民生所需和建立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要求必须坚定信心,科技创新中心优势为坚定信心提供条件支撑。二是坚守底线。第一要坚持标准底线,按照社会发展规律与人民期盼要求,完善相关标准,以土壤污染量化为重点,开展下一步工作。第二要坚守法律底线,发挥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等职能优势,不断完善手段,持续推进相关工作。三是坚持改革。巩固扩大工作成果,改革创新是主要途径,对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创新体制机制,以利益为导向明晰政府、社会、个人各自的主体责任,从而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引导社会参与,共同推进大气污染公共治理;要遵从自然规律,创新工作方式,协调推进京津冀区域、流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对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认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所在,树立保护与利益一致性的观念,从而加强全社会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自觉性。加强利益引导,通过政策的改革完善吸引社会资源,调动利益主体投入保护的积极性。
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市环保局及市规划委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城建环保办公室综合处 王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