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全年任务完成过半

20.09.2014  21:07

  近日,环境保护部对我市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进行了核定,全市四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上半年排放量分别比去年同期减少5.43%、7.59%、2.22%和5.95%,近百个减排项目建成投运并较好发挥了减排效益,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保持持续下降态势。

  自我加压,高标准制定减排目标

  国家下达给本市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是:到2015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四项污染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削减13.4%、12.3%、8.7%和10.1%。2013年,我市提前两年完成国务院下达的该指标任务,且三年累计完成进度位居全国前列。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推动环境质量改善,2014年市政府确定年度减排目标为,上述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2013年下降5%、5%、2%和2%,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这两项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比 “十二五”前三年更高,由此看出,我市改善空气质量的决心坚定和力度加大。上半年,在消纳污染“增量”、削减污染“存量”的双重压力面前,我市坚定不移地实施以“能源清洁化”、“污水资源化”、“机动车低排放化”为重点的减排措施,根据环境保护部对我市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定结果,全市四项主要污染物上半年排放量分别比去年同期减少5.43%、7.59%、2.22%和5.95%,近百个减排项目建成投运并较好发挥了减排效益,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保持持续下降态势。

  压煤和机动车减排等大气污染治理进一步深化

  一是清洁能源改造发挥了主要的减排效益。去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大燃煤锅炉改造力度,将改造范围扩大到郊区和市级以上工业开发区,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地区“减煤换煤”工作,今年上半年全社会煤炭量消耗下降7%左右,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约1600吨,对全市二氧化硫减排的贡献占80%。二是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今年上半年共淘汰置换老旧机动车17.6万辆;同时加严了新车指标数量控制政策,新增机动车进一步减少。上半年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比去年同期下降5.12%,机动车氮氧化物减量占全市氮氧化物总减排量的33%。三是水泥行业结构和工程减排作用明显。于2013年9月提前关停了顺义区、平谷区两家水泥企业,上半年水泥熟料产量下降7%,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下降;其余6家水泥厂全部完成了脱硝治理工程并投入运行,综合脱硝效率在40%以上,对全市氮氧化物减排贡献占近30%。四是完成多项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如:京丰燃气发电厂脱硝设施于年初投入运行;大兴区、密云县共4处燃煤锅炉脱硝治理设施、房山区燕山石化公司炼油厂脱硫治理工程等均建成并投入稳定运行。

  提标改造等水污染治理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

  一是继续加快落实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增加深度处理工艺等工程措施。朝阳垡头污水处理厂、石景山五里坨再生水厂、海淀清河再生水厂升级改造、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改扩建、顺义区赵全营再生水厂等一批项目相继建成稳定运行,对水污染减排贡献在70%以上。二是通过完善管网、挖掘污水处理设施潜力等措施,通州区马驹桥镇和漷县镇污水处理厂、昌平区沙河再生水厂、怀柔区北房镇污水处理厂等增加了污水处理水量。三是农业源减排取得新进展,经核查共认定农业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21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下降4.29%和3.62%。

  综合管理和调控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综合施策,“十二五”以来,我市人口增长速度逐年下降,城镇人口增量逐年减少,水污染物“增量”压力略有减小。在环保管理方面,对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总量指标平衡替代原则、对污染源执行更严的排放标准和环境监管、对排放的污染物实行更高的收费标准等调控政策和管理措施,都为推动全市总量减排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上半年我市污染物总量减排虽有良好进展,但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区县人口增长快,现有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不能满足需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运行负荷低等。另外,为进一步改善首都的大气环境质量,仍需在民用散烧减煤换煤、加大机动车老旧车淘汰力度、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以及治理工业挥发性有机物等方面深挖减排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