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餐饮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分三档协商最低工资

29.09.2015  13:30

  9月28日,记者从北京市总工会获悉,截至2015年底,全市16个区县及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餐饮行业都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与以往不同,将首次根据企业效益情况,分三个档次来协商最低工资,预计此次协商至少可使41751名餐饮行业职工受益。

  北京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本市餐饮行业的工资集体协商首次根据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工资水平等,对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部分岗位最低工资标准设置了三个档次。其中,第一档为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且盈利能力良好的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2100元;第二档为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2000元;第三档为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不稳定,销售收入与职工劳动报酬比较接近的企业,各区县覆盖的餐饮街区、区域覆盖的小微餐饮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1800元。

  此外,2015年的协商内容还增加了职工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条款。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