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工程资料管理 明确冬施试件留置 市监督总站测评平台发布提示通知

21.12.2015  17:13

  为解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中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和现行各专项验收标准及《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不一致的问题;同时为了解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施工规范》(GB50666-2011)、《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2011)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1-82-2005)中关于冬期混凝土施工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不一致的问题,市监督总站在测评平台发布了《关于工程资料管理及冬期混凝土施工试件留置的重要提示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各阶段的验收组织程序、验收表格和资料签章要求,以及移交城建档案馆工程资料的具体要求;《通知》还明确了冬期混凝土施工时,施工单位除按要求留置标准养护试件和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外,还应留置用于检查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拆模强度、拆除支撑强度、负温转常温强度等同条件养护试件等要求。

  今后,市监督总站还将根据规范标准的修订情况,及时调整《通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