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望百路(望宝川—百合村)道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06.10.2015  17: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平区望百路(望宝川—百合村)道路工程已由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复文号为昌发改[2015]12号文。项目业主为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昌平区望百路位于延寿镇内,属于山区公路,路线起点与望宝川西侧怀长路,终点与百合村南侧桃下路相接,道路全长约9.9公里,分为二级公路段和三级公路段两部分。设计速度分别采用40km/h和30km/h,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根据建设内容本项目包含公路工程和部分市政公用工程两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临时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及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观景平台铺装工程及其他工程。

  施工标招标范围:临时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及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观景平台铺装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标段划分:施工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预计施工工期为1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含)以上,近5年内(2010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2项总投资在10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还需完成过1项长度在4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且通过交工验收。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

  3.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

  请于2015年09月30日至 2015 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现场报名。

  4.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已完成现场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9月30日至 2015 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9日0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若合格的报名单位不超过7家,则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北1号

  邮      编:

  联系人:姜洋

  电      话:(010)80110313

  传      真:(010)6971714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15室

  邮      编:100062

  联系人:陈宇

  电      话:(010)67100562

  传      真:(010)67124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