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的通知

02.02.2018  11:53

  

各招标代理机构: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772号)要求,现将开展2017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在本市已取得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含工商注册地在北京的中央各有关部门及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二、报送时间和数据时限

  各招标代理机构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纸介及网上资料的申报工作,企业填报数据应为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各项统计数据。

  三、报送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用户名和密码及验证码登陆(住房城乡建设部网址:http://www.mohurd.gov.cn;进入“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点击“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填报各项统计数据,网上报送成功后,用A4纸打印出调查表中网页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相关负责人签字,将该纸介报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财务报表、缴税证明或其他相关资料不用报送,但企业需准备上述资料以备查)报送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西南角)一层C岛6号窗口。书面材料报送截至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

  企业用户可使用用户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格式为XXXXXXXX-X)或统一信用代码(18位)登录系统,密码同去年一致。初次登录的用户初始化密码为888888,初始化验证码为1111,企业登录系统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如无法正常登录的,请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系。

  四、统计工作组织与实施

  招标代理统计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业管理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立联审工作机制,按照“分类管理,统一上报”方式,对企业填报的各种调查表式进行分类审核,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业管理处统一汇总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五、统计工作要求

  各招标代理机构要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逾期未上报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并抄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31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系电话:010-59958858、59958817)

  (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咨询电话:010-58933262)

  (住房城乡建设部技术服务电话:010-5893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