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督总站5月份开展住宅产业化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执法抽查
04.06.2015 23:10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进一步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文件规定,强化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切实消除起重机械实体隐患,市监督总站按照工作计划于5月份对全市部分在施住宅产业化工程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开展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本月共对海淀、丰台、石景山、昌平、通州、房山6个区的12个住宅产业化工程在用51台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21台,施工升降机30台)开展执法抽查。经查,各施工总包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资料编制、审批、验收、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要求落实基本到位。机械实体经检测整机不合格的机械5台(塔式起重机2台,施工升降机3台),合格率90.2%。对抽检不合格的设备产权单位北京市晋塔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不合格设备编号为京CP-T21486、京CP-T00449)、北京金山建筑机械厂(不合格设备编号为京HD-S36727)、北京鲁洋创业商贸有限公司(不合格设备编号为京FT-S36250、京FT-S30841),市监督总站已责令产权单位立即整改,并对上述三家产权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目前该设备已整改完毕,且复检合格。
市监督总站在本年度执法检查中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设备的责任单位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曝光。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04.06.2015 23:10
故
事
朝阳区探索“五步工作法” 牛王庙小区成功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转型升级
朝阳区住宅小区数量位列全市前列,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