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管城市天桥环境水平提升工程及人行道指引标识设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7.10.2017  04: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7年市管城市天桥环境水平提升工程及人行道指引标识设置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  2017  年度城市道路养护投资计划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天桥环境水平提升工程共划分2个施工标段。

  天桥环境水平提升工程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如下表所示:

  标段

  标段名称

  所在道路

  维修内容

  预计施工工期

  1标

  北京站西侧天桥环境提升工程

  北京站西街

  更换天桥桥面铺装,增设行李坡道,外立面包封,更换自动扶梯门口栅栏门,地袱、踏步立面及三角区除锈涂刷防腐涂装,泄水管扩孔,更换不锈钢落水管等。

  100天

   

  北京站东侧天桥环境提升工程

  北京站东街

  2标

  西客站1#天桥环境提升工程

  莲花池东路

  更换天桥桥面铺装,更换照明系统,两侧竖向及斜向桁架杆件清洁后包封,梯道及辅桥铝板包封。

  100天

   

  西客站2#天桥环境提升工程

  莲花池东路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可对2个施工标段同时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1个标。

  本项目人行道指引标识设置工程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

  人行道指引标识设置工程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如下表所示:

  标段

  标段名称

  所在道路

  维修内容

  预计施工工期

  3标

  人行道指引标识设置工程

  三里河区域市管城市道路、清华大学区域市管城市道路

  拆除新建人行道道路标识牌。

  30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天桥环境水平提升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完成过本工程同等规模城市的城桥梁大修、中修、加固改造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行道指引标识设置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完成过本工程同等规模城市的城市主干路的道路大修、中修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0月17日至  2017  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30  至  4: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京博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3号院领地A座5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则不需要此证件)、拟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由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  200  元,图纸每标段售价  18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

  投标预备会: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  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  9:30~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丰台区潘家庙  222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  19  号

  邮 编:  100069

  联系人:扈莉

  电 话:010-63570760

  传 真:010-6357076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博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3号院领地A座502室

  邮 编:100107

  联系人:刘宇

  电 话:010-51095212

  传 真:010-5109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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