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督总站组织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临时用电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0.11.2017  16:20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安发[2017]15号)、《关于再次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京建发[2017]485号)文件要求,加强轨道交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现场消防隐患,市监督总站结合2017年大检查工作安排,于11月20日起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临时用电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检查涉及7号线东延、16号线、17号线、19号线、新机场线、房山线北延等6条线路的8个在施标段。检查内容主要包含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人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等。

  经查,受检标段基本能够按规范配置临时用电系统,电源线路和各级配电箱设计合理、安装规范,使用符合安全要求;工人生活区消防安全,无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气等情况。同时,检查也发现个别施工现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主要有:个别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满足规范要求、接地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个别施工现场有吸烟现象,现场灭火器损坏等。针对发现的问题,市监督总站责令立即整改并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及动态记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