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绩效任务

22.05.2017  16:51

 

1.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宣传。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

3.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4.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5.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试点。

6.探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研究将更多涉及企业准入环节的事项纳入合办范围。

7.统筹协调全市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专项整治行动。

8.统筹组织做好“高峰论坛”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工作。

9.组织全市相关市场主体参加2016年度年报公示。做好年报数据的深入分析和综合利用。

10.完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探索“双随机”实施的有效途径。

11.全面清理整治镇村产业小区和工业大院,清理整治2570家“散乱污”企业。

12.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13.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工作。

14.配合市、区政府及其它行政部门开展批发市场疏解工作。严禁在城六区新建和扩建批发市场,逐步实现关系城市运行和保障民生的蔬菜、粮油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方式转变和业态升级。

15.严格执行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把企业、项目准入关。

16.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

17.探索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型政企合作平台。

18.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

19.加强直销企业日常监管。

20.开展打击防范传销工作。

21.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22.按照市综治办部署,配合开展群租房治理中清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工作,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经营行为。

23.依法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24.进一步强化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重点商品、服务类广告的监测,查处违法行为。

25.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商标专用权保护和商标案件查处工作。

26.统筹协调,完善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强化信息应用,深入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27.协同构建企业环境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利用信用信息对企业进行授信。

28.推动本市涉网经营主体数据库应用,  办理一批涉网违法经营典型案件。

29.进一步推进非公党建工作。

30.依法办理散煤销售点注销登记,原则上不再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31.依据《低硫煤及制品》标准,加强对流通领域销售的燃煤开展质量抽检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燃煤的行为。

32.加强对流通领域车用汽、柴油质量及柴油车车用尿素质量开展抽检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33.对流通领域销售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类商品进行抽查检验;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依法查处。

34.积极服务城市副中心建设,加快产业升级转型。

35.建设提升“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的便民蔬菜零售、便利店(超市)、餐饮(早餐)、家政服务、美容美发、洗染和末端配送等七项生活性服务业网点1000个,提高社区居民生活便利性。

36.其他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协办事项。

37.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5项)

38.做好国务院督查、国家审计署审计、市委巡视组巡视、市政府督查、上年度绩效考评反馈等问题整改。

39.本年度的建议提案办理。(50项)

40.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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