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绩效任务

09.08.2016  04:03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绩效任务

 

1.做好《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立项论证工作,全面梳理事项问题和征集修订意见,起草《立项论证报告》。

2.落实京津冀区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开展知识产权、人才流动、激励机制、市场准入等方面协同性改革试验,争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区域性改革创新平台。搭建京津冀工商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立高效便捷的企业转移服务机制,推动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数据监测机制。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

4.探索开展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试点。

5.深入贯彻落实“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探索研究将更多涉及企业准入环节的事项纳入合办范围。

6.落实工商总局批复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发展政策,有序推进名称、住所、经营范围、集团登记等改革措施。

7.加强“先照后证”改革衔接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管理相互衔接的协同监管机制。

8.组织全市相关市场主体参加2015年度年报公示。做好年报数据的深入分析和综合利用。

9.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探索“双随机”实施的有效途径。

10.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服务业扩大开放重点领域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为相关重点领域的企业创造更加便捷的市场准入条件。

11.坚持依法管理和源头治理,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大力查处、取缔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

12.推进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建设。

13.继续推进区域性专业市场的转移疏解和业态升级。

14.严格落实2015版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加强平房申请经营场所登记注册。严把企业登记、项目审批准入关,强化非首都功能增量源头管控。

15.加强商品质量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

16.加强网络商品抽检。

17.逐步引导、推进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落实。

18.加强直销企业日常监管。

19.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查处传销案件;查处直销企业、直销员违法行为的案件。

20.加强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案件查处。

21.配合首都综治办在群租房治理中加大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清理规范。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经营行为。

22.依法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23.宣传贯彻新《广告法》,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

2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和商标案件查处力度。

25.统筹协调,完善信息归集工作,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强化信息应用措施,深入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26.完善《全国第三方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系统(一期)》,建设系统(二期)。

27.研究《全国电子商务网站监管服务系统》。

28.进一步推进非公党建工作。

29.加强监管,严控燃煤使用反弹。

30.加强成品油流通领域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向社会公开处罚情况。市工商局全年抽测不少于2000批次车用汽、柴油样品。

31.将企业环境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体系。

32.其他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协办事项。

3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

34.国务院督查、审计署审计和上年度存在问题。

35.本年度的建议提案办理。

36.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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