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全面提升公示系统建设的速度质量水平

03.08.2016  12:06
      7月29日,工商总局在北京召开部分省区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先行建设工作座谈会。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在会上强调,进一步深化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认识,全面提升公示系统建设的速度、质量和水平,确保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
      刘玉亭指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国务院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天津召开的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座谈会的部署,总结先行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部署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特别是推动第二批先行建设的省区更好地开展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刘玉亭强调,充分肯定公示系统先行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先行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今年以来,总局和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把实施政府部门信息归集和依法公示及公示系统信息化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有力有序有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公示系统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第一批8个先行建设单位已提前完成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目标要求,形成了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推动了相关政府部门涉企信用信息的有效归集,便捷了社会公众对信用信息的公示查询,支撑了协同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探索了可推广可复制的宝贵经验。主要特点是:注重顶层设计,系统建设基础扎实;注重统筹协调,信息归集初具规模;注重协同应用,信用约束稳步推进。这些成绩只是初步的,与国务院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工作力度和工作落实方面还不够到位。
      刘玉亭强调,进一步深化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认识,全面提升公示系统建设的速度、质量和水平。要立足工商,跳出工商,充分认识公示系统的重要意义和长远的重要社会作用。公示系统不仅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更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技术支撑和依托,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充分运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数据资源、对促进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信息的归集与公示,只是实现了监管和服务的第一步,从长远看,信息归集起来以后的综合运用,将在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要坚持边加强建设边归集公示边综合运用。充分运用各种数据资源,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服务,切实发挥信息公示系统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先行建设要处理好速度和质量的关系,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不降低标准,不降格以求。要落实责任,严格督促和督查,深入探讨、研究、探索建立健全问责机制。
      总局企业监管局、信息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作为第二批先行建设单位代表,河北、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河南、湖北、云南、甘肃、青海、新疆等11省区工商局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公示系统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