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市消协规范空气净化器行业

29.10.2014  14:49

 

10月27日,市工商局召开规范空气净化器行业暨企业诚信自律新闻发布会,对前期规范工作进行通报,向相关企业提出关于空气净化器行业的指导意见。北京市消费者协会、15家空气净化器生产及销售企业参加会议,并签署了《北京市空气净化器行业诚信自律倡议书》,向空气净化器全行业提出诚信自律的倡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标准,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恪守行业道德规范,客观真实宣传,相互监督,共同维护空气净化器行业市场正规、良性、健康发展。

倡议书》提出,各厂家、经销商服从政府监管。自觉接受工商、消费者协会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共同监督,不护短、不遮丑,打造良好行业形象,为北京市民创造健康安全的室内空气环境;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标准,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及部门规章制度,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

恪守行业道德规范,倡导各厂家和经销商客观真实宣传空气净化器的作用,切忌夸大宣传、虚假宣传。;

各空气净化器厂家共同努力,互不诋毁,本着共同进步、互不干涉的原则去做大做强自己的市场,完善自己的产品;

共同监督,规范市场,让假冒产品无处藏身。

近年来,空气净化器销售火爆,但一些空气净化器生产、销售企业在宣传中出现夸大功能、虚假认证、混淆指标、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导致空气净化器市场秩序混乱,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表现为“认证乱、数据乱、宣传乱”的“三乱现象”: 一是 空气净化器认证乱,有不少商家打着有权威部门认证的旗号,对空气净化产品进行虚假宣传; 二是 空气净化器宣传数据乱,商家对于空气净化器性能的检测报告内容不规范,一些商家宣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801-2008)》进行检测,但检测时间却超出国标要求的60分钟,夸大使用效果; 三是 空气净化器文字宣传乱,主要表现为使用“高效去除甲醛”、“对过敏人群有辅助作用”、“对感冒有治疗作用”等误导消费者的宣传用语。

北京市工商局本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宗旨,以“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类市场”为执法导向,开展空气净化器行业专项治理行动,先期指派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对空气净化器市场的“三乱现象”进行规范。工商部门通过走访空气净化器经营企业和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测试技术研究所、清华大学建筑环境检测中心、中国室内环境检测工作委员会等部门了解空气净化器行业经营现状,并在全市范围内排查商场、超市7家,网站32个、微博微信平台4个、报纸4家等,共涉及90余种空气净化器品牌,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对部分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北京市工商局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加大执法力度,开展空气净化器行业专项治理,规范北京市空气净化器行业健康发展。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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