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匠精神融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6.03.2018 17:31
本文来源: Bj.Chinanews.Com
人社部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新版《规程》删除了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必须具备培训经历的条件。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职业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提出的综合性水平规定,是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技能鉴定评价的基本依据。
据了解,2012年,人社部印发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对于规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工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才技能鉴定评价,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近年来,随着职业资格改革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公布实施,2012年版《规程》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要求,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标准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人社部对2012年版《规程》进行了全面修订,颁布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
与2012年版《规程》相比,新版《规程》更加强调工匠精神和敬业精神,将这两种精神的内涵融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作为职业道德要求的重要内容。同时,在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中,对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必须具备培训经历的条件予以删除,以斩断利益链条,避免强制培训之嫌。
《规程》还将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中“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要求修改为“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年限”,打破(职业)资历、工作年限等的制约,提高人才的社会流动性,促进人才特别是技能人才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同时也契合以人为本精神,畅通劳动者职业生涯通道。(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代丽丽) 【编辑:刘文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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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2018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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