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院:职工工作未满一年也应享受带薪年假

28.04.2015  13:05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晟)临近五一劳动节,劳动者权益也越发受到关注。昨天(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近三年劳动争议案件研究报告。市高院认为,职工未满一年也应享受带薪休年假的福利。

  在审理了众多劳动争议案后,市高院认为,所有职工在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也应享受带薪年假,年假的天数根据累计工龄分别计算。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为累计工作时间。因此,职工只要自工作时起累计连续工作已经满12个月即可享有带薪年假,职工无需再满足在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条件。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