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天接受举报7工作日反馈

06.02.2015  11:37

  昨天,北京市发改委发布春节消费“八项注意”,提醒市民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看清标价后再消费,并保存好票据。市民遇价格问题可打热线举报,7个工作日内可获反馈情况。

  “八项注意”主要为自驾泊车、公交出行、购买商品和服务、网络购物、外出就餐、跟团旅游、自行游览以及预付消费。

  在比较受关注的停车问题上,市发改委提醒市民,尽量将机动车停放在有停车收费标识牌的正规停车场,进场索要计时单,出场按收费标准付费。同时居住小区停车第一小时、出租车进出医院等公共场所第一计时段(15分钟)免费,远郊区县旅游景点实行按次收费;春节期间北京地区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

  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市民要核对价签与结算的价格是否一致;购买促销商品,要注意促销时段以及价格承诺是否完全履行;购买烟花爆竹,价格不应突破外包装上的“建议零售价”,请留意是否明码标价等。

  市发改委同时发布了网络购物、外出就餐、机动车停车等7个方面的常见价格违法行为提示,比如网络购物中,容易出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为点击购物网站宣传页面进入商品页面后,后者显示价格高于前者;购物车结算价格高于商品页面价格等。

  市发改委提醒市民,如遇到价格纠纷,可拨打12358热线维权,热线将为市民提供24小时人工接听服务,并在接到价格举报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受理情况。

  (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陈荞)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