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团体再提工资集体协商立法

23.01.2015  13:06

2013年、2014年《北京市工资集体协商规定》连续两年被列为北京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其中,2014年被确定为二类立法计划项目,即抓紧工作、适时提出项目。然而,时至今日,立法工作仍让人感觉只闻雷声,不见下雨,导致许多现实工作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仍难以从法律上得到有效解决。”在正召开的北京政协会议上,工会界委员、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王玉英再次提交了《关于加快制定〈北京市工资集体协商规定〉的建议》。

这是一份工会界团体提案。王玉英委员表示,收入分配一直是职工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是目前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因素,是国家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是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本市广大职工、各级工会组织和社会有关方面对于北京市工资集体协商立法呼声不断,工作实践层面的现实需求也尤显突出。

现实中,比如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协商的问题、工资集体协商主体资格问题、协商的规范性程序建立问题、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建设问题、协商争议的调处问题、协议的监督履行问题等,这些实际工作的问题都成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化建设中的顽疾。立法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必要途径。

因此,王玉英委员建议市法制办、市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快《北京市工资集体协商规定》的制定,将此项目列为北京市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中的力争完成项目,为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附件列表: 本文编辑:宣教部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