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质监局和通州区政府关于煤炭质量监管工作的会议精神,持续做好煤炭质量监管工作,通州区质监局结合监管区域实际,采取核实监管底数、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强联合执法等举措开展煤炭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新一轮调查摸底、核实煤炭单位状况,对北京市发改委和北京市环保局提供的煤炭单位逐家进行调查核实,对煤炭单位的资质、规模、生产经营状况等内容进行调查,并记录在“煤炭生产经营及使用情况调查表”中。二是集中执法力量,加大辖区内煤炭生产、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力度,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组织生产、销售,保证煤炭质量合格。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协调配合,配合区新农办开展优质煤替代村的煤炭监测工作,已对2个村4户用煤户进行抽样;配合台湖镇政府开展煤炭单位专项检查;牵头与区新农办在优质煤生产供应企业召开持续做好“减煤换煤”工作座谈会。
截至目前,通州区质监局共检查煤炭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15家次,抽取煤炭样品15个,与区新农办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次、配合乡镇政府开展执法检查1次,牵头与优质煤生产供应企业开展座谈1次。
(通州区质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