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院严把五关促进案件管理规范化建设

12.01.2016  11:52

      近年来,石景山院着眼案件管理规范化水平提升,从健全规章制度出发,强化内部监督、发挥机制活力、完善检务公开、提升团队素质,严把依法履职、案件评查、监督管理、培养用人、为民服务五关,持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不断促进案件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严把依法履职关,健全规章制度促规范
坚持把依法履职作为提升案件管理规范化水平的基本前提,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提供制度保障。制定《案件受理工作实施办法》、《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案件受理范围》,严把收案关口,确立受理环节的工作原则,厘清案件受理环节的突出问题,提高案件的流转效率;制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分工,完善具体操作流程,保证案件程序性信息同步跟进,法律文书每日更新;制定《九类案件评查管理工作办法》,与研究室、监察处分工负责,分别从实体、程序、工作作风等方面对案件进行评查管理,强化办案的内部监督制约,保证案件质量;制定《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细则》,明确涉案财物管理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保证涉案财物的规范化管理。
      二、严把案件评查关,强化内部监督促规范
      一是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案件管理部门坚持牵头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并动态组织开展针对个案、类案或专案的质量评查,紧盯办案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等问题。评查结果在向业务部门反馈的同时,及时通知承办检察官纠正,评查结果登记备案,并作为对检察官业务考核的一项依据,实现对业务部门和承办人的双重监督管理。
      二是九类案件评查重点化。根据市院《九类案件督察工作规范》,坚持每月月底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对评查中发现的办案程序、法律文书、证据适用等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评查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发现执法纪律作风问题移交监察部门问责,有力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升。
      三、严把监督管理关,发挥机制活力促规范
      一是建立收案环节多层审查与联合审查机制。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收案员把好第一关,案管部门负责人把好第二关,对于疑难复杂的案子,由部门内部讨论后报分管检察长汇报把第三关,层层把关保证案件受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案件受理环节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实行联合审查机制,邀请侦监、公诉等相关业务部门人员与案管部门人员一起联合把关,避免各业务部门因认识标准不同,互相推诿而影响案件诉讼进程。
      二是建立多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明确案管工作监督与管理合一的原则,以服务办案为中心思路,坚持定期与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等部门召开联席会,针对收案标准、案卡填录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律师接待、法律文书应用、流程监控等方面问题进行反馈,听取业务部门意见,督促其规范文明执法,确保业务部门实现自我管理和接受监督的相统一。
      四、严把培养用人关,提升团队素质促规范
      一是案管人员分工明确,统筹配合。根据案管业务内容和人员自身特点分配岗位,所有人员职责权限明确。每项工作均设置主副岗二人共同承担,形成相互配合和监督的工作模式,有效提升石景山院案件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完善人才培养模式。从规范化开展工作入手,制定案管人才综合培养计划。理论和实务相结合,定期组织案管业务培训和模拟练兵,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采取岗位人员新老结合的方式,逐步提升团队素质并增强凝聚力,为案件管理规范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五、严把为民服务关,完善检务公开促规范
      一是检务公开立体化。通过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设立与案管相关的检务公开渠道,法律文书和案件信息每日按时上传至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以检察开放日为契机,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介绍案件管理中心职能,增进社会各界对于检察院案管职能的了解。
      二是律师接待服务便捷化。在案管大厅设置律师接待室,由专人专职负责律师预约、案件绑定、阅卷申请、递交材料和会见接待工作,确保通过网络、电话等途径预约申请及时受理,并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安排会见,节约诉讼资源提升服务水平。
      作者:牛静 侍玉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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