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增绿增收两不误
08.11.2016 20:10
本文来源: 林业网
尊重群众意愿——应退全退、愿退尽退
我省陡坡耕地多、适宜退耕还林的土地资源十分丰富,且主要集中在生态脆弱和深度贫困高度重合的吕梁山区,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将实现生态改善、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脱贫三个目标的有机统一。
省林业厅厅长任建中表示,我省提前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实现振兴崛起、全面决胜小康的战略高度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落实生态补偿政策、有效缓解群众增收压力、直接增加农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综合考虑国土资源部批准核减我省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和群众增收的迫切需要,提前启动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任务208万亩。
《实施方案》明确,提前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全部安排在25度以上的未植树种草的坡耕地和2007年上一轮退耕还林暂停后已栽树种草的25度以上坡耕地。对2007年起已栽植树木的且初植密度和保存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坡耕地,要逐地块进行现场核实,经检查验收合格的,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范围,退耕户享受补助政策,并在本县进行等面积异地造林,确保国家投资不重复、造林面积不减少、农民群众能增收。
《实施方案》指出,市、县政府对本地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负总责,突出和强化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做到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杜绝强推强退。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要把握应退全退、愿退尽退的原则,要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退与不退,还林还是还草,以及选择什么林种、树种、草种都要在坚持适地适树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农户意愿。
《实施方案》指出,年内逐乡逐村逐地块落实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主要抓好任务落地到户和作业设计、项目招投标或议标以及苗木准备等前期工作,2017年春季全面组织实施。
据任建中介绍,当前,退耕还林最重要、最要紧的任务就是抓紧208万亩退耕地块的落实。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边退边调、先退后调”的办法,对国土部门土地利用现状图与实地不相符合,但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陡坡耕地,要先退下来,由国土、林业、农业部门共同认定,然后再逐步调整耕地规划。
增加群众收入——补助标准显著提高
我省不是粮食主产区,特别是吕梁山区的广大贫困群众很难依靠农业增收致富。退耕还林作为生态补偿脱贫的重要途径,不仅有利于调整种植结构,改善生态,又能够直接增加退耕农户的现金收入,让他们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实施方案》明确,补助标准由国家补助标准和省级配套标准两部分组成。国家补助标准,国家对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种苗造林补助300元、给退耕农户补助1200元。退耕还草国家每亩补助10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50元、给退耕农户补助850元(第一年每亩补助450元、第三年每亩补助400元)。省级配套标准,省级对58个贫困县范围实施的退耕还林,在国家每亩补助1500元的基础上配套800元,达到2300元,其中:种苗造林在国家每亩补助300元的基础上省级配套500元,每亩达到800元;给退耕农户的补助在国家每亩1200元的基础上省级配套300元,每亩达到1500元;对其他非贫困县实施的退耕还林,省级在国家每亩补助1500元的基础上配套500元,每亩达到2000元,其中:种苗造林在国家每亩补助300元的基础上省级配套200元,每亩达到500元;给退耕农户的补助在国家每亩1200元的基础上省级配套300元,每亩达到1500元。
《实施方案》明确补助安排,给退耕农户的现金补助,每亩1500元,分五年兑现:第一年为国家补助500元、第二年为省级补助150元、第三年为国家补助300元、第四年为省级补助150元、第五年为国家补助400元。种苗造林补助,贫困县每亩800元,分三年拨付:第一年400元用于种苗造林补助、第二年和第三年各200元用于补植补造和管护;非贫困县每亩500元,分三年拨付:第一年300元用于种苗造林补助、第二年和第三年各100元用于补植补造和管护。
我省在国家投资没有到位之前,采取省级垫付和市场化融资的办法统筹解决提前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所需补助资金。并力争在2016年年底前将208万亩退耕还林还草第一年国家补助和第二年省级配套补助同时兑现给退耕农户,最迟在2017年全部完成兑现到户。
助力脱贫攻坚——不再限制生态林和经济林的比例
目前,我省正在举全省之力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而实施退耕还林,与其他生态脱贫攻坚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可以让广大农民群众在造林营林、管林护林和发展经济林中获得更多收益。据任建中介绍,新一轮退耕还林的一大亮点是,国家对发展经济林和生态林没有比例要求,只要条件适宜,要放手发展经济林,省里对贫困户发展经济林纳入提质增效项目管理。
《实施方案》明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向贫困地区倾斜,优先安排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鼓励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开发,在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下,优先发展干鲜果、油用、药用等经济价值较高的树种草种,为贫困群众提供持续稳定的增收渠道。
《实施方案》强调,要同步推进荒山增绿与群众增收,在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优先发展经济林,科学营造生态林,积极营造灌木林,注重科技服务,强化工程管理,保证建设成效。积极组建造林脱贫攻坚专业合作社,采取议标的方式优先承包工程建设任务,让贫困群众获取劳务收益。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农户”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鼓励扶持各类企业依托退耕建立产业基地,农民以土地资源、种苗造林种草补助资金作为股份增加资产性收益。
在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中,要优先将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贫困县全部纳入实施范围,根据退耕还林的需要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今年提前启动实施的208万亩任务要全部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需求,让贫困人口优先享受补助政策。
任建中说,新一轮退耕还林要广泛吸收贫困人口组建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所有工程原则上全部由合作社组织实施,以此实现贫困户在造林绿化中增加收入,也可以由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行实施。要全面推进“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积极探索资产性收益机制,建立“企业+合作社+农民”林业股份制合作组织,让每一片退耕还林地都成为群众蓄积财富的绿色银行,切实增加群众退耕还林的后续收益,以经济林的发展实现群众的持续增收、稳定增收。(记者 范珍 通讯员 景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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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2016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