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召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
11月28日,山西省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山西省人大农工委副主任董常生,省人大农工委副巡视员高在前,山西省农机局局长左义河、副局长姚建忠、纪检组长侯振全等出席会议。会上,董常生副主任、左义河局长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姚建忠主持。
会议总结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10年来,山西省农机化发展和农机化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科学分析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并就下一步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进行了部署安排。
董常生在讲话中肯定了山西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成效,并指出,《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在规范、促进和保障农机化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开启了山西省农机化发展的“黄金十年”。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机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工作,董主任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社会各方面思想认识,切实把贯彻实施农机法律法规作为建设现代农业和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来抓;二是要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农机化各项法律法规;三是要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调查评价,认清《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四是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农机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左义河在发言中,总结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以来,山西省农机化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并强调指出,下一步,要把贯彻落实《农机化促进法》和《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等农机法律法规作为全省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实施六大工程,建设六大体系,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力争到202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70%以上。
姚建忠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地要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会议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要做好今年各项工作的收尾和总结,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确定2015年及“十三五”工作思路、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
会上,山西农业大学工学院教授吴海平、运城市农机局、翼城县农机局、山西农机新技术服务中心、康源农机合作社、大兴农机合作社等代表先后作典型发言。各市农机局长、办公室主任,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