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调研
今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汇报。为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这一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于6月24、25、26、29日,分赴驻渝都监狱检察室、渝州监狱检察室、市第二看守所检察室、江北区看守所检察室和社区矫正检察室等地进行了实地察看,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检察院、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及市检察院一、二、三、四、五分院和南岸区、涪陵区、江北区、渝北区检察院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律师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周旬参加调研活动,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市人大相关专委会负责人和市人大代表等参加调研。
在为期4天的调研活动中,调研组成员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问卷调查等形式,全面掌握了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基本情况、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
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由检察机关监所(监狱和看守所)检察部门负责,主要承担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是否合法的法律监督职责。据介绍,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保证法律在刑事执行中的正确实施为目标,突出维护刑罚执行活动公平公正、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大任务,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其中,实行以《换押提讯提解证》代替政法各家原来适用的《换押证》、《提讯证》和《提解证》的“一证通”制度,防止了办案单位换押手续不及时造成的“假性超期羁押”等问题,连续11年保持超期羁押“零目标”。
调研组指出,要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加注重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更加注重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更加注重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严格、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创新思维和工作方法,推进加快建设政法网络共享信息平台,努力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水平;要切实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大力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是否充分发挥,监督是否及时、规范和有效高度关注,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周旬指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强化了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职责,赋予检察机关新的职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肩负的任务更加繁重。要通过本次调研,“解剖麻雀”,客观分析,善于抓住重点,充分发挥人大的立法、监督作用,并转化调研成果,改进和推动相关工作,保证国家法律在刑事执行中全面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彰显法治精神。(廖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