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 教务处负责人就2018届毕业生推免工作答记者问

14.09.2017  18:23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是促进高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

2018届的推免工作已经启动,那么本年度我校的推免政策如何?在哪些方面有新变化?学生如何进行推免申请?针对这些学生热切关注的问题,本网采访教务处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我校2018届推免工作的总体情况如何?

答: 我校2018届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的文件精神,遵照《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前我校实际情况展开。

本年度推荐名额共721名,比2017年减少了1人。其中包括指标单列的研究生支教团14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名额补偿2名。

学校将本着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在普通学术型、特殊学术专长、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学生辅导员、社会工作创新、艺术特长、体育特长、支教团、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名额补偿等9种类别中进行推荐。不同类别人选的推荐工作由各学院、教务处、学工部、体艺部、团委等相关单位分别负责组织开展。

问:不同类别的推荐名额是如何分配的呢?

答:2018届推免名额分配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初次分配基本原则如下:学术专长、辅导员、社会工作、体育特长、艺术特长、支教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师范补偿等指标单列,数量比2017年略有减少。普通学术类型中,理科试验班、理科基地分别按学生数的70%和40%分配;国际学院和烟台研究院指标保持去年比例;农学和动科两个创新人才选拔试点学院各给予3个和2个指标,专用于选拔试点;剩余名额按各学院学生数70%、国内深造率30%的权重分配,这一权重是在征求各学院意见基础上确定的。

各特殊类别的推荐指标分别是:学术专长类35人、辅导员25人,社会工作创新人才2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2人,体育特长和艺术特长共6人。

问:今年的推免工作有什么样的新举措?

答:学校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强调树立科学选拔理念,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一是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二是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学校重视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在继续执行并完善特殊学术专长类选拔工作的同时,以农学院和动科学院为试点,努力探索符合创新人才培养导向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学校专门拿出指标支持农学院和动科学院开展创新人才试点选拔。试点的基本原则是,淡化GPA对保研排名的影响,加大面试和笔试成绩权重,侧重考查学生全面素质和创新能力。这两个学院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制定了各具特色的选拔方案。其中农学院将GPA标准或论文发表和学科竞赛获奖作为准入门槛,主要以面试和笔试成绩确定人选;动科学院以GPA、论文发表、学科竞赛获奖和笔试面试成绩综合加权确定人选。我们期待在两个学院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出更好的经验模式,以鼓励、引导和选拔更多品学兼优,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具备较高专业素养和科研素养的学生继续深造。

问:推免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发展利益,我校是如何保障学生权益的?

我校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推免工作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教育部要求推荐高校要切实保障学生自主报考,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我校将坚决贯彻教育部的这一政策要求。另外,我校免试生推荐实行公示制度,对公示名单和推荐过程有异议者,可向纪检监察处(东区主楼328室,电话62736994)反映。

问:推免工作流程和时间进度是怎样安排的?

答:我校本学期开学较晚,为不影响工作进程,上学期末已发布预通知,提前开展GPA排名工作和特殊学术专长类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今年的推免工作于9月11日正式启动并公布名额分配方案,随后各学院公布推免排名规则及排名、各特殊类负责单位公布选拔规则;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应于9月18日前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9月19日-21日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面试;9月22日召开学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

全国推免生接收工作将在9月28日后启动,10月25日前完成。各接收单位的复试时间安排各不相同,取得推免资格的同学应抓紧时间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网上支付和填报志愿,并关注接收单位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