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召开
5月1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在贵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龙超云主持,副主任傅传耀、周忠良出席。
会议审议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于5月22日至25日在贵阳召开。
会议审议了有关任免案;审议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公路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剑江河保护条例》、《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玉屏侗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制定<贵州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修订<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提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实施专项监督,支持贵阳加快发展服务外包及呼叫中心产业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修改贵州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恢复少数民族生育二孩政策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修改<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讨论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调研报告。主任会议决定,以上内容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讨论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督促起诉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主任会议决定,该报告修改完善后作为参阅文件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