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5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方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桂秋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晓寒、孙明如、王永海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永宝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的汇报;初步审查了2016年市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有关辞职和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补选了扬州市第七届人大代表。
韩方在讲话中对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面对发展新机遇,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找准人大工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结合点,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多作深入研究,多提建议意见,多抓跟踪监督,全力以赴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的落实;要把推进依法治市的要求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使全社会形成守法、信法、用法的良好风尚;要进一步健全“双联”(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邀请更多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各项活动,更好地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要通过学习与培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履职能力素质,从而推动我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高邮作出贡献。
对于即将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韩方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要牢牢把握省委、扬州市委决定精神,深入理解市委全会决策部署,为审议好各项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奠定基础;要从“迈上新台阶、建设新高邮”的大局出发,团结带领广大普通代表,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意图,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市政府就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政府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和《关于全市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会议作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