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供用天然气合同示范文本今起推行使用

03.03.2017  06:31

  中新北京网3月2日电(记者   于立霄)《北京市居民供用天然气合同》示范文本今天正式推行使用。该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天然气供应企业与居民用气人之间发生的生活用天然气供应、使用交易。

  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燃气办主任张春田介绍,北京约有600万户使用天然气,此前燃气使用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由燃气供应企业口头告知居民用户,缺乏明文约定。而此次推出的合同示范文本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均作出明确规定。

  合同中详细记录了居民用气情况,包括用气地点、房屋用途、燃气燃烧器具和燃气计量表清单。其中,清单中将详细记录燃气灶、燃气热水器、壁挂炉、燃气计量表的品牌、型号、数量、安装时间、安装单位等。

  合同中特别规定了燃气计量表无法正常使用,应由供气企业无偿更换,用户要予以配合;但因用户原因造成燃气计量表损坏的,用户应承担表具费用和维修费用。

  合同还明确规定了供气企业和居民用户的对燃气设施的管护责任。规定燃气计量表及表前管道、阀门、附属设施,由供气企业负责维护、维修、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燃气计量表后的管道、阀门、附属设施以及燃气燃烧器具,燃气供应企业应提供免费的周期性安全巡检,用户也可以在承担费用的前提下,要求燃气供应企业增加入户安全检查频次。

  用户发现室内燃气设施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等故障或其他不安全的隐患时,可随时向燃气供应企业报修。燃气供应企业应提供24小时报修值守服务,对于燃气泄漏的报修要立即安排人员上门核查、检修。

  针对普遍存在的房屋出租现象,合同首次明确,由房屋产权人和燃气供应企业签订合同,并要明确告知租房人相关的注意事项、燃气合同有关内容,并应配合燃气供应企业的安全巡检作业,消除居民用气的安全隐患。

  合同还首次提出燃气供应企业必须提供24小时应急购气服务;除燃气供应企业应提供免费的周期性安全巡检外,用户也可以在承担费用的前提下,要求燃气供应企业增加入户安全检查频次。

  据介绍,北京最大供气企业——北京燃气集团推出的APP即将上线,届时市民可通过手机签约。(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