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住区地面停车收费将全部放开

19.11.2015  17:00

  修订版《北京市定价目录》2016年元旦实施 新增教材价格等3个项目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首入目录

  今天(19日)上午,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北京市定价目录》已修订完成,今日(19日)正式向社会公布,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注意到,本次目录修订,政府定价项目由2002年版的94项减少到41项,缩减幅度达到56%。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目录增加国家下放的3个项目,即教材价格、公证服务收费和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按照国家要求,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纳入定价目录。

  另外,除占道停车和P+R停车,未来本市的居住区地面停车收费将全部放开。

   政府定价项目缩减过半 房屋中介费等57项放开

  记者注意到,本次目录修订,政府定价项目由2002年版的94项减少到41项。其中放开57项,按国家要求增加4项,缩减幅度达到56%。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三大领域。

  放开的57项政府定价项目,主要集中在具备竞争条件,或属于过程性、环节性的政府定价项目,涉及专业服务、公用事业、重要商品、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

  其中13项是国家要求地方放开的,本市全部落实,包括化肥、两碱以外的工业用盐、电信业务收费、铁路延伸服务收费、药品、食盐、民爆器材、资产评估收费、会计师事务所收费、部分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房地产中介(住宅买卖)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另有44项是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放开的。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 首次纳入政府定价目录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41项保留政府定价的事项中,市级价格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的共有22项,主要是全市性、基础性的重要民生价格,包括水、电、气、热、公交、基本医疗服务等。

  此次目录增加国家下放的3个项目,即教材价格、公证服务收费和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按照国家要求,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纳入定价目录。

  对于与行业管理关系密切、专业性较强的定价事项,一律明确由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共有11项,主要涉及住房、高速公路管理、养老和殡葬服务领域。

  对于区域性特征明显,由区县政府定价更方便更有效的定价事项,一律下放区县管理。授权区县政府管理的定价事项有8项,包括郊区客运票价、郊区电动出租车运价、区(县)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