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市检察院联合召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会议
3月6日,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会议,并组织北京市第一届人民监督员向宪法集体宣誓。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祥阳、市维稳办副主任刘志伟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的正式启动。
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孙超美对我市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情况做了通报,介绍了本次改革的有关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工作推进情况,并宣布113名人民监督员的任命决定;各级领导为人民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证书。随后,市司法局第一届人民监督员向宪法集体宣誓,人民监督员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
宣誓仪式结束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高祥阳进行讲话。他结合市人民检察院十余年来人民监督工作所取得的成效,阐述了本次改革对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提高人民监督员制度公信力,加强对检察权运行和外部监督制约的重要意义和特殊作用。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加强协调,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取得实效。并希望各位人民监督员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责,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逐步实现监督常态化、范围扩大化、监督深入化、制度法制化。
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做了重要讲话。一是深刻阐述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出,本次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对检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加强人民监督员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选任管理各项工作。严格条件程序,确保选任标准;加强培训学习,促进顺利履职;建立考核机制,落实管理职责;注重经验积累,抓好建章立制。三是人民监督员同志要增强依法履职意识,不断提升监督业务能力水平,要强化责任、加强学习、依法履职。为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伟大实践做出贡献。
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检察院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区县司法局、各检察院分院主管领导和负责同志,以及人民监督员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于泓源局长讲话
于泓源局长为人民监督员颁发聘书
孙超美副局长通报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情况
高祥阳副检察长讲话
人民监督员集体面对《宪法》宣誓
会场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