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开北京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首都律师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的奉献精神,更好地引导律师践行职责使命,履行社会责任,投身公益事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月15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北京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公田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部律公司副司长何敏、全国律协副秘书长李海伟出席会议,市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市司法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区县司法局局长、主管副局长、律管科长,区县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和部分律师代表共26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学兵主持。
会上,市律师协会张小炜副会长总结了近年来北京律师行业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情况;播放了《法治信仰 公益力量——记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短片;市律师协会张卫华监事长宣读了《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表彰陈光全等100名优秀公益法律服务律师的决定》;6名优秀公益律师代表做了典型发言。李公田副局长在讲话中代表市司法局,对受到表彰的首都百名优秀公益律师表示祝贺,就首都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充分肯定我市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具体推动下,首都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初步构建了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可持续的公益法律服务机制,涌现出了一批政府认可、社会支持、群众称赞的公益品牌,越来越多的律师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公益法律服务的政策法规建设日趋成熟,经费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工作网络构建加速推进,特色法律服务品牌成效日益突出。
二是积极发挥公益法律服务在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 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置身于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服务领域将更加广泛、形式将更加多元、影响将更加全面,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希望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到公益法律服务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强调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是推进平安建设促进首都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治理的客观需要,是发挥首都优势推动律师工作健康发展的现实途径。
三是努力开创首都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 一要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方向。要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党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发挥律师党组织和党员律师作用,引导广大律师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对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在服务党和人民的事业中建功立业; 二要 坚持强化保障,逐步加大投入。要积极促进资金支持力度,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努力推动建立适合律师行业特点的公益性法律服务补贴机制,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信访调解和社区工作给予工作补贴。调动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积极性; 三要 坚持融入大局,充分发挥律师作用。要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城市建设管理遇到的、广大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认真做好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健全律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提高重大案事件处置能力和水平,拓展民生服务领域,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真正把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办成人民满意、社会认可的“民生工程”; 四要 坚持素质优先,着力提高服务能力。要坚持不懈抓好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行业诚信建设,强化专业培训、素质锻炼和指导,提高行业诚信度和公信力,改善和优化律师队伍人才结构和工作布局,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 五要 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总结巩固提高。要引导广大律师不断丰富提高公益法律服务实践,拓展服务领域范围,创新服务方式手段,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律师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激励,营造有利于广大律师发挥才智、奉献社会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总结,形成适合首都特点的公益法律服务模式和经验,使北京市的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司法部、全国律协等领导出席会议
李公田副局长讲话
市律协会长张学兵主持会议
与会领导为优秀公益法律服务律师代表颁发获奖证书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