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评估,指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改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经与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和第三方评估机构沟通,提出我局下一步政务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司局和直属单位年内编制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我局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办的相关要求,2018年年内,各司局和直属单位要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并对外发布。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和程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相关内容,方便公众查询。
二、及时做好相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今后我局出台涉及公众权益、社会广泛关切的政策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发文送审时要同步提交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未提交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不予发文。各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
三、落实专人关注互动交流平台并及时回复。各司局和直属单位要明确责任处室和专门人员,时刻关注互动交流平台网民询问涉及本司局或直属单位业务范围的问题,及时回复相关询问,并做好政务舆情回应。
四、増加网上依申请公开接收渠道。信息办会同局政务公开办在中国林业网上开设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的政务邮箱,局政务公开办修订我局“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指南”并对外公布,切实发挥“互联网+林业和草原政务”信息平台作用。
联系人: 局办机要值班处 高尚仁 郭宝华 李志刚
电 话:010—84238628
邮 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