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民政局再次调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18.08.2015  20:20
      自7月1日起,集中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756.83元调高到每人每月839.25元,分散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938元调高到每人每月994元,集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361.63元调高到每人每月1485.6元,切实提高延庆县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更加有效地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