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农业局严抓“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10.02.2017  12:11
      区农业局采取三方面举措严格抓好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两节”期间农业法制环境稳定,保障群众吃上放心安全农产品。 一是严格农业执法行动。 区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队对全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自12月1日至今,共开展执法检查78次,出动执法人员267人次,检查涉农企业106家次,农户 41个次,发放《动物卫生监督意见书》60件,做出行政处罚1件,罚款1000元,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52份。检查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发放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2180份,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职工170人次。 二是强化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区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队加强养殖环节监督检查,扎实做好动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密切关注养殖场(户)动物群体健康状况,严防染疫动物流入流出。与此同时,该队加强综合监管措施落实,做好产地检疫工作,严格落实检疫申报、消毒、隔离等防疫措施,严格按检疫程序要求进行检疫,严格落实“四单一证一标识”制度,加强痕迹化管理,确保检疫行为可追溯。另外,该队加强进京路口监管,严把进京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关。强化消毒工作,对过往动物及动物产品车辆严格消毒并做好记录,有效杜绝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和未经检疫、无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流入。除此以外,该队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持续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动物检疫和疫病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发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须知》27份,并与养殖户逐一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

      三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 区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队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检查以雁翅镇、斋堂镇和清水镇为主,共抽查农药经营单位4家、大型猪场2家、鸡场1家,以及斋堂镇农贸市场,均未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现场采样进行瘦肉精检验10头/次,结果均为正常。期间向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蔬菜农产品质量安全须知》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材料100余份。执法人员要求各单位各农户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农产品,禁止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畜禽及畜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