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3月查处“小官贪腐”62人

09.04.2015  17:03

  中新社北京4月8日电 (记者 尹力)今年前3个月间,北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75件,给予党纪处分242人,移送司法机关40人,共查处“小官贪腐”62人。

  据北京纪检监察网站最新通报数据,今年1至3月,北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4168件次,立案375件,增长63.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2人,增长46.7%,其中局级1人,县处级56人,乡科级52人。移送司法机关40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56人。查处“小官贪腐”62人。

  通报中的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数据显示,北京16个区县都有查处案件和受处分人员,其中仅朝阳、丰台两地在立案件数和受处分人数上均出现负增长。

  2014年全年,北京共查处“小官贪腐”案件194件,违纪总金额3.58亿元人民币,其中100万元以上的47人,1000万元以上的4人。此外,去年全年共立案局级干部40人。

  北京市纪委书记叶青纯曾在今年的北京“两会”上明确表示,今年反腐力度肯定要比去年大。“小官贪腐”涉案金额巨大是北京的腐败案件的一大特点,今后将作为长期工作来抓。(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