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人“小官贪腐”被查处

08.05.2015  23:45

  本报讯(记者孙颖)北京市纪委昨天公布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成绩单”,今年前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1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0人,查处“小官贪腐”112人。

  数据显示,1至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5573件(次),立案511件,增长59.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0人,增长45.8%,其中局级6人,县处级75人,乡科级99人。移送司法机关59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77人,“小官贪腐”112人。

  2015年1至4月区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显示,前4月,立案件数增长最多的前3个区县是怀柔、昌平和海淀,分别增长了328.6%、218.2%和200%,处分人数最多的3个区县分别是密云、大兴和通州,分别是24人、23人和20人。

  整体来看,郊区立案数量、查处干部数量普遍多于城区。据了解,今年以来,北京市纪委通报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中,不少来自郊区县,比如大操大办、违规赠送节礼等问题。X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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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监察员重点监察“为官不作为

  本报讯(记者孙颖)昨天北京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称:今年北京市特约监察员将开展针对“四风”问题、“城市病”治理工作、“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监督检查,汇集反映民情民意,发挥参谋咨询作用。

  据介绍,为充分发挥市政府特约监察员的民主监督作用,规范特约监察员工作,进一步促使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市政府中心工作和行政监察重点任务,北京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出台了《2015年市政府特约监察员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指出,2015年,北京市特约监察员将开展针对“四风”问题、“城市病”治理工作、“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监督检查,汇集反映民情民意,发挥参谋咨询作用。

  今年北京市特约监察员工作将建立监督工作组。根据今年三项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将特约监察员分成3个大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一般监督活动以组为单位进行,监督对象或工作内容有交叉时也可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经组长同意各组成员可跨组参加个别监督检查活动。

  今年还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约监察员重点参加市监察局牵头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加大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围绕监督任务,加大日常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反映发现的问题或社情民意情况,及时提出书面意见建议。

  另外,今年将实行月报告制度,并将建立工作台账。监督检查工作组每月5日前向市监察局反馈上一月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监督工作情况、问题线索以及意见建议。特约监察员个人可随时反馈监督检查情况。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处负责特约监察员联络、管理工作,建立特约监察员参加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反映意见建议、接待群众来访等工作台账,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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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名词

  特约监察员

  作为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民主监督的兼职特约工作人员,特约监察员来自各个行业,从党员、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和群众中聘请。区县特约监察员由区县政府聘任,区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管理。

  特约监察员一般是工作、生活在本区域内的人员,各区县还会对他们的条件作出一些规定,受聘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会有一定聘期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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