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建立统一职务制度 教师首设正高级职称
05.09.2015 16:51
本文来源: BRTN新闻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将进行改革,建立统一的职务制度,并在新的中小学教师中设立正高级职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近日公布《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这意味着中小学教师当中也将涌现一批“教授”。
《意见》强调,要健全制度体系,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在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等。民办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意见》参加职称评审。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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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2015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