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放宽金融业外资准入 争取允许其参与不良资产转让交易

01.08.2018  03:22

  中新社北京7月31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将以更大力度扩大对外开放,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争取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加快首都金融业开放步伐,鼓励在京设立外商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并积极争取允许外资参股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不良资产转让交易。 

  《北京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重要举措的行动计划》31日通过北京官方媒体正式公布。《行动计划》包括构建推动减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京津冀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深化科技文化体制改革等众多方面,细化为117项具体举措。 

  其中,北京将推出18项具体举措推动更大力度扩大对外开放。根据《行动计划》,北京将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争取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 

  北京将鼓励外商投资“高精尖”产业,落实国家分步取消汽车制造行业外资股比及整车厂合资数量等限制,支持新能源汽车项目落地;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鼓励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 

  北京将探索完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下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放宽或取消限制措施,探索建立来华就医签证制度,完善跨境自驾游监管举措,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在北京市提供工程咨询服务等。 

  为加快首都金融业开放步伐,北京将鼓励在京设立外商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积极争取允许外资参股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不良资产转让交易;鼓励在京设立投资性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吸引更多外资法人银行、保险公司在京发展,支持合资证券公司发展。 

  此外,争取允许在京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得结售汇业务资格,允许开展外汇即期及衍生品交易;支持在京设立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支持在京机构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 

  北京还将争取设立国际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新发展绿色金融工具,允许境外投资者直接参与试验区内绿色金融活动。 

  《行动计划》指出,支持在北京市特定区域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并争取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争取试点允许在京设立的外商独资旅行社、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旅行社从事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京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等。(完)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