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完成对疆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督查任务

30.09.2017  18:27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7年卫生计生行业安全生产互查的通知》要求,由市卫生计生委委员、副主任李彦梅同志带领国家卫生计生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第一督查组,于2017年9月25日至28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卫生计生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

  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制作的《安全生产督查记录表》,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重点部位、进行暗访和集中反馈督查结果等方式,督查了2个行政机关、4家医疗机构。重点检查了包括机构人员、治安保卫、后勤保障、医疗安全4个方面134项内容。现场访问和交流近100人次,现场检查中控室、配电室、病房等重点部位近100处,查阅汇编规章制度近100册,指出存在问题59个。

  督查结束后,李彦梅副主任代表督查组,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新疆建设兵团卫生局交换了意见,对自治区和建设兵团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意见》,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定,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履行“党委抓总、一把手负总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等,给予了充分肯定,明确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自治区、建设兵团卫生计生系统做好国庆和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3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安全稳定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问题隐患整改。三是要坚持创新发展,探索具有新疆特色、可供推广复制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殷宇霖、党组副书记、主任巴哈尔古丽.赛买提和新疆建设兵团卫生局副局长(主持工作)何红,作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听取反馈意见。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于密萍、建设兵团卫生局副巡视员钟先国和喀什地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马爱萍陪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