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实施监理的通知(试行)》的公示
24.10.2014 22:36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实施监理的通知(试行)》(讨论稿)已起草完成,现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7日(2014年10月23日至2014年10月29日)内,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应实名制并均留联系电话。
联系申话:59958849(兼传真)
通讯地址: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3#楼工程质量管理处
邮编:100039 Email—[email protected]
2014年10月23日
附件:关于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实施监理的通知(试行)(讨论稿).doc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4.10.2014 22:36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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