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院从三个方面服务新农村建设

14.09.2015  11:51

    2013年以来,密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密云县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服务区域重点工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一是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密云院出台《服务和保障密云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执法办案、法律监督等方面服务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和南水北调工程。严厉打击破坏资源类犯罪,对盗采盗运矿产类犯罪做到快捕快诉,批准逮捕11件17人、提起公诉10件20人,追捕、追诉漏犯8人,有力地维护了水源安全和农村生态环境。

    二是织就“大网格”。先后制定了《关于检察官进网格开展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建立“进网格、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为民实践活动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该项工作。在内网开设专栏,各处室将动态信息、网格日志通过内网交流学习。全院干警全部融入网格化工作,处室结合负责的乡镇、街道,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法制宣传等活动,共开展进网格活动300余次。2013年,密云院被评为“密云县融入网格化工作和志愿服务优秀单位”。

    三是积极服务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2013年,在农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期间,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在换届选举前,开展法制宣传39场次,教育广大选民遵纪守法,避免贿选、操纵选举等违法行为,提高了选民的法治意识。在换届选举过程中,积极配合纪检、组织部门加强对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78人次。选举后,为新任“两委”委员发放“预防建言”、“应当禁止的行为”、“廉政警示语”等预防警示教育资料1.2万多册,为新任村委会委员讲授廉政法制课12场次,有力地保障了农村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警示教育活动,推进农村法治建设

    一是深化警示教育。密云院结合密云实际,对警示教育基地升级改造,更加突出涉农主题,以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为主,达到“以观促廉、以声述廉、以案讲廉、以感思廉”的警示教育目的。积极配合县纪委开展的“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参观密云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2万余人次,进一步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先后组织农村“两委”班子成员、新任处级干部和人大代表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分析案发原因和案发特点,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开展共建合作。与乡镇街道签订检镇共建协议,建立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长效合作模式和工作机制。通过讲授法制课、开展预防咨询、完善廉政风险防范制度等形式开展共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成立联合预防工作组,共同组织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活动,形成纵横互动、条块结合的立体化工作合力。

    三是开展专项预防。结合基层党员干部中易发、多发的职务犯罪情况,以“构筑预防长城,远离职务犯罪”为题,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专项预防教育。在企业中开展“善管‘人、事、物’,慎权要慎始”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围绕潜在的风险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辅导,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针对涉农惠民、生态环境等与民生、民利密切相关的领域开展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专项工作,形成了《密云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的调查报告》等多篇专项综合报告,县委书记汪先永同志充分肯定了密云院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工作,并在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

    三、全力实施便民服务,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深化检务接待工作。深入推进“全员365天24小时无缝隙检务接待”工作。密云院领导深入信访人所在镇村,认真听取各方意见,找出化解难点,制订针对性措施。2013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738批1262人次,案件全部得到妥善化解。控申接待室连续三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2014年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二是开展“零公里”接访便民服务。在办理信访案件过程中,在坚持已有的“约见检察官”制度基础上,探索实现“零公里”接待服务,即针对行动不便、家住偏远山区的信访群众,检察官主动深入到信访人家中受理信访,缩短信访工作服务的空间距离。

    三是做好息诉罢访工作。把公开审查作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重要举措落实到刑事申诉办案工作中,强化善后息诉工作,邀请特约监督员、乡镇村领导参与释法说理工作。如,在办理于某申诉案时,召开公开答复会,邀请果园街道及司法所负责人全程参与,采取公开答复的方式,从情、理、法多角度释法说理,彻底打开申诉人心结,使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办公室综合研究室、预防处、控申处材料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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