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法院首次联合异地法院拘留“老赖”

31.10.2016  20:31
  “我以为跑到成都就没事了,没想到你们来真格的追这来把我拘留了!”这是“老赖”王某在四川省被密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采取拘留措施时说的话。近日,密云法院在四川省双流区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拘留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的王某,并成功追回案款46万元。这是密云法院首次联合异地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2016年,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先后受理了两起航云公司申请执行王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两案判决中确认王某偿还航云公司欠款本金144万元及利息。受理该案的执行后,法院发现王某早已负债累累,对外欠款2400万余元,其名下的房屋、店铺等财产已经其他法院冻结、评估,资不抵债。为了逃避法院判决,王某逃离北京,经申请人航云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线索,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发现王某。

  密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凤兴紧急带队前往成都,10月18日早上八点,刚刚到达成都的执行法官就马不停蹄的赶去王某所在的酒店,承办法官向王某送达了执行裁定书,王某始终称自己没钱,执行法官向其说明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后果,王某仍对判决文书不予理睬,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鉴于此,密云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执行协助义务,公然藐视法律,其行为已经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应予司法拘留。

  当天下午,执行法官带着文书材料来到成都市双流区法院,要求协助对王某采取拘留措施。在了解案情后,双流区法院积极提供协助,安排了多名执行法官与法警将王某带上警车押往双流区拘留所执行拘留。两地法院联合行动,于当天下午将王某送至当地拘留所,并通知了王某的亲属。

  被戴上手铐的一刹那,王某彻底傻了眼,说了文章开头的话。在去拘留所的路上,王某认识到拒绝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后果,终于向执行法官开口表示自己妻子名下还有一辆北京牌照的小轿车,自己还以女儿的名义购买了位于老家的一处房产,最终,被采取拘留措施四天后,王某与执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偿还执行申请人包括汽车、现金等总价值46万元并由其妻子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王某的资金链断了,我本来以为一分钱都拿不到了,没想到法院还能给我追回来46万!两地法院都辛苦了!”航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表示。

  “异地执行虽然辛苦,但此次异地法院协助拘留效果显著,对老赖起到了极大的威慑作用。”该院执行局局长周凤兴说到。

  此次执行的顺利终结标志着密云法院首次异地法院协助拘留执行圆满结束。与异地法院形成合力是“执行难”形势下我院执行局的新举措,是全面提升执行力,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震慑的有效手段,对今后形成更有效的执行“天网”,让“老赖”无处遁形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责任编辑: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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