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法院积极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显成效

03.11.2015  21:15
  “下面开庭!”11月3日上午,在密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槌敲响,该院院长陈琦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魏某涉嫌抢劫案,密云检察院检察长张京文出庭支持公诉。据悉,由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具体案件在该院尚属首次。

  2015年7月28日0时许,魏某到北京市密云县密云镇果园西路38号院8号楼某室,采取勒脖子、捂嘴、拖拽等暴力手段,对住在户内的刘某实施抢劫,当场劫取人民币1300元 。庭审中,法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陈述和辩论,经过合议庭评议,该案当庭宣判,合议庭认为魏某已构成抢劫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二万元。宣判后,魏某表示认罪伏法,不上诉。

  据了解,以往,由于行政事务繁忙,除非遇到疑难、复杂等特殊案件,院、庭长一般不会以审判人员的身份审理具体案件,密云法院对院、庭长审理具体案件的情况也没有要求。今年5月,法院系统对立案制度进行了改革,由审查立案制改为立案登记制,下调了立案标准,大量案件涌入法院,密云法院面临巨大的结案压力。截止至10月20日,密云法院新收案件1187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上升了19.6%。为了缓解审判压力,保证审判质效,密云法院自今年7月大力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要求庭长以上行政领导及审判委员、调研员在抓好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的同时,充分履行审判职责,通过承办具体案件来指导审判和执行的工作。为避免院、庭长办案制度“走过场”,密云法院出台了相应的规定,明确院、庭长审理的案件应为本辖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或是新类型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大案、要案,并按照院、庭长的工作情况,具体规定了全年审结案件的底数。办案任务完成与否,将直接影响院、庭长个人年终的行政考核。

  “今年在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我院结案压力非常大,所以我希望通过自己积极参与审判的行为,带动本院院庭长们积极地投入到具体的审判工作中。”陈琦院长表示,院、庭长作为法官审理具体案件,不仅可以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也能够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能够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据统计,自7月份以来,密云法院院庭长共审结案件737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19.4%。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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