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法院法官王晓芳再次荣获“孝星”称号

04.01.2015  21:12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咱们都有父母,也都有老的时候,将心比心,就能把案子办的漂亮。”谈起“涉老”案件时,王晓芳这位在基层法院工作了25年的老法官说出了这样的感慨。密云县位于北京远郊,基层法庭审理的赡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大都涉及年老的百姓,王晓芳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始终坚持敬老、爱老、助老,并用实际行动带动、感染着身边的年轻同事。在北京市政府组织的2014年度“24孝亲敬老楷模”评选活动中,王晓芳再次荣获“孝星”称号,这已经是她第三次获此殊荣。

              情理并融 化解“涉老”纠纷

  用自己满腔的工作热情和女性特有的细腻与温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尽可能地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是王晓芳法官的工作特点。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二十余载,王晓芳审理了上百件婚姻家庭和赡养纠纷案件,倾听了无数老年当事人生活中的悲欢离合,亲身感受了他们的喜怒哀乐和酸甜苦辣。面对许多老年人生活中的无奈、无助、无依无靠,甚至是无家可归,她总是把他们当作亲人,投入爱心、耐心、关心,努力化解纠纷,并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法官,不仅追求公平和正义,更融入人间真情和大爱,用法律和爱心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老年人,让他们能够安享晚年。

  2009年3月,王晓芳受理了一起特殊的赡养案件纠纷。原告李桂兰身患尿毒症,每两周需要做一次透析,而李桂兰的五个子女中,只有小儿子一人负担了赡养李桂兰的义务,出钱出力为母亲治病,普通收入的小儿子已经力不从心。经过调查,王晓芳了解到李桂兰老人的大儿子已经身患癌症,已经自顾不暇,自己也面临要求子女赡养的难题,而老人的中间三个孩子都是女儿,老二和老三长期在国外生活,老四为了逃避赡养义务,已经和身为经理的丈夫协议离了婚。大儿子已经自顾不暇,小儿子履行赡养义务没有问题,解决李桂兰老人的困难,关键在于她的三个女儿。经过多方打探,王晓芳得知李桂兰的三女儿已经回国,并租住在北京一小区内,就近方便孩子上学。几次登门无功而返后,王晓芳凌晨四点从密云出发,在六点前赶到三女儿租住的屋外,枯守到三女儿早晨开门去送孩子上学。最终,在王晓芳的劝说下,一直避不见面的三女儿终于对王晓芳敞开心扉,讲述了自己对母亲的怨言和躲避的原因,并在王晓芳的释法明理后同意赡养母亲,最终,老人的四女儿也在王晓芳锲而不舍的劝说下,同意分担母亲的医药费和生活费。在拿到调解书的时候,激动的李桂兰握着王晓芳的手一个劲儿的流泪,哽咽地说不出话来。

  “从她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尊老、爱老的思想已经贯穿到了她工作的点点滴滴之中,那种对于年老体弱当事人的热诚和真挚,不仅鼓励、慰藉了这些当事人,更是让我们这些年轻的法官受到感动和鼓舞。她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与王晓芳在一个庭室共事的年轻法官孟娜谈起王晓芳对于“涉老”案件的处理,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创新制度 落实关爱措施

  在王晓芳法官的倡导下,其曾工作的溪翁庄法庭建立了赡养案件回访制度,联合相关业务庭室定期走访赡养案件中的老人,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关心老人生活状况,如今,王晓芳已经成为审判监督庭的庭长,依然没有忘记她曾审理并帮助过的赡养案件的当事人,仍旧定期去家中或养老院探望。坚持关心、照顾这些老年人,已经成了王晓芳的生活习惯。只要有机会,王晓芳就会积极救助特困的老人,不仅自筹资金为老人送去米、面、蛋、奶等食物以及生活必备品,还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和公益组织,为多位老人联系申请了低保和救济金。

  家住大城子镇的张兰英老人是王晓芳审理过的赡养案件的当事人,因为年老多病,86岁的张兰英将独生子李建虎告上了法庭,坐在被告席的李建虎也已经念过六旬,李建虎同意赡养母亲,但表示自己经济也不富裕,还拿出了自己身患心脏病的病历,表示自己也是住在孩子家,需要依靠孩子赡养。王晓芳审查了李建虎的实际情况,感觉李建虎确实没有赡养能力,便以解决张兰老人的实际困难为目的,对李建虎的儿子李刚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得到了李刚同意同时赡养父亲和奶奶的承诺。鉴于李刚的经济能力有限,王晓芳还将张兰英老人的情况写成材料,反馈给了当地村委会和民政局,使李兰英老人及时得到了政府的救助。 

  为了方便老人诉讼,王晓芳有自己的一套办案准则:对于“涉老”案件,没有特殊情况,她一定会去老人家中审理案件,免去老人往返法庭的奔波之苦;只要是设计老年人权益的诉讼,她都会对案件进行特殊处理,做到及时裁判,不拖延、不怠慢,高度关注裁判后的履行情况和义务的落实。她的努力,不仅得到了当事人的感谢,也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肯定,“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北京市法院先进法官”、“北京法院女调解能手”、“优秀共产党员”,这些累积的荣誉,也督促着王晓芳更加用心的工作。

              以案讲法 呼唤人间真情

  “加强普法宣传,弘扬社会美德是每名法官应有的社会担当,这种宣传教育不单是对案件当事人,更是对社会的警示与启迪。”2009年3月,王晓芳自发带动密云法院十余名女法官成立“女法官法律宣讲团”,在动员会上,作为总负责人的王晓芳这样表述宣讲团的工作意义。此后,王晓芳每年自组织团队成员定期开展针对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宣讲、案件回访、困难救助等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关怀爱护老年人的生力军。

  不仅如此,王晓芳在审理赡养案件的时候也十分注重案件的宣传教育作用,对于有教育意义的赡养案件,她都会提前联系村委会,坚持到现场公开开庭,通过现场说法,引导并教育群众学法、懂法、守法,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同时,王晓芳还担任了密云电大老年人社会培训班的特约普法宣传员,“走出法院、走进老年大学”,专门针对老年人群体,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内容作普法宣传,接受老年人现场咨询。

  在多途径宣传的同时,王晓芳借助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进行法制宣传,五年来共参与制作电视节目、广播等120余次,力求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报道,弘扬社会传统美德,营造尊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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